本市继续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费率的具体政策
发布于:2022/6/15 11:06:50    文字:【】【】【
       

一是继续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,从2022年5月1日至2023年4月30日,本市失业保险继续执行1%的缴费比例,其中单位缴费比例0.5%,个人缴费比例0.5%。

 
二是继续阶段性降低工伤保险费率。从2022年5月1日至2023年4月30日,本市一类至八类行业用人单位工伤保险基准费率,继续在国家规定的行业基准费率基础上下调20%,调整为0.16%-1.52%。
脚注信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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