办理自负医疗费综合减负(退休人员)(新办)
发布于:2022/6/15 11:27:07    文字:【】【】【
       

 申请条件
符合相关减负条件的城保参保人
办理材料
1、参保人有效身份证件
2、参保人医保卡或社保卡
3、《上海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综合减负申请表》(可在本网站“网上办事——表格下载”处下载打印,或至区县医保/街道医保服务点领取)
4、上海银行医保认同卡或具有银联标志的银行借记卡
5、委托他人办理的,还需提供被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
办理地点:
1、全市区县医保中心
2、全市街道医保服务点
办理时间及收费标准:
1、区县医保中心周一至周五上午8:30-11:30下午13:30-16:30
2、街道医保服务点上班时间请电询该机构
3、此项目区县医保中心当场办结;街道医保服务点受理后,具体办结时间以窗口通知为准
4、此项目不收费
联系电话:
1、业务咨询及投诉12393
2、办理机构联系方式:
可通过上海医保网站可在本网站“公众服务——医保相关服务机构查询”页面查找(http://www.shyb.gov.cn/xxcx/yb07.html

 

其他说明:
1、申请综合减负的人员,需提供年收入证明,其中《申请表》的年收入一栏:在职人员需单位盖章证明其年收入,退休人员按社保部门提供的养老金金额为准
2、参保人员进行综合减负前,应先完成下列各类减负和相关补助:尿毒症减负、精神病人员住院起付线减负、低收入困难人员住院起付线减负、总工会互助保障计划、公务员补助(公务员补助由单位在《申请表》的公务员补助栏填写金额,并加盖印章)

 

3、参保人员应在工会部门办理完互助保障计划补助的10天后,到邻近的区县医保中心或医保服务点申请综合减负手续

脚注信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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