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1年产假延长30天,这30天女性是否享受生育津贴补贴
根据关于新修订《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》涉及生育保险有关问题规定,新修订《条例》的规定,在2021年5月31日(包括5月31日)之后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夫妻,女方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,还可以再享受生育假六十天。生育假享受产假同等待遇,生育假期间可以按规定享受生育生活津贴待遇。在这段时间已经生育子女的夫妻,如果女方已经领取了原30天生育假期间的生育保险待遇,可以再补领取30天生育假期间的生育生活津贴待遇。医保经办机构会自动按原申领银行账户予以补发,无需个人重复申请。建议待医保经办机构统一公告后,再查询银行账户到账情况(您可以关注“上海医保服务”微信公众号及时了解统一公告)。如需了解更多本市医保和生育保险政策,可拨打医保热线12393咨询。